善法律寺

善法律寺是一座坐落在男山腳下的佛教律宗寺院,寺院內外的近百株紅楓因而有「紅葉寺」別稱,每到秋天楓葉變紅和春天新綠綻放的時節都格外美麗。
善法律寺於13世紀中葉,由石清水八幡宮中歷任檢校(統管神社與佛寺的長官)之一的善法寺家族當代家主「善法寺宮清」作為菩提寺(特指安葬、供奉祖先的家廟)而建,宮清任職時的石清水八幡宮還是實踐「神佛習合」(神道教與佛教相融合)的「社寺」綜合體。善法寺宮清的曾孫女紀良子(1336-1413)後來嫁給第二任足利將軍為側室,並生下了第三任足利將軍。她是於善法律寺影響力很大的贊助者,之後歷代將軍對善法律寺提供資助及支持成為了足利家的傳統,傳說寺院著名的紅楓林就是這位將軍母親所捐種。
善法律寺的本堂(正殿)和正門都是京都府指定文化財產,兩者的歷史可分別追溯至17世紀和18世紀,相傳修建正殿所用的建築材料都取自曾屬於石清水八幡宮的一處建築物。本堂內有許多被指定為八幡市文化財產的珍貴佛像和其他藝術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尊僧形八幡神坐像,這也是寺院的主佛。據傳,這尊像出自平安時代(794-1185),原本雕刻的是地藏菩薩,到後來才被當作八幡大菩薩來祭拜。在漫長的「神佛習合」時期,這尊佛像一直被供奉在石清水八幡宮內,直到1868年政府下令拆分兩種宗教後,才移入善法律寺。八幡神像兩側的佛龕裡分別供奉著不動明王和愛染明王,這兩尊佛像均出自鐮倉時代(1185-1333)。主神龕後另有一間佛堂,堂內供有多尊佛像,其中一尊寶冠阿彌陀佛坐像也是自石清水八幡宮神社內移來。
善法律寺對公眾開放,進入本堂(正殿)需預約,但寺院僅接受日文預約申請。